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103號社團法人高雄巿真光社區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3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他字第 10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巿真光社區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3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641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10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登記:第6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7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楊明玲
常務理事 黃子玲
常務理事 蔡宛諭
理 事 蘇意清
理 事 黃秋萍
理 事 何宗杰
理 事 童籃慧
理 事 張心武
理 事 馮俊錡
常務監事 黃承旭
監 事 張榮貴
監 事 柯春義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代理主任 莊 永 利
- 發布日期:113-03-28
- 更新日期:113-03-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