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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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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113號財團法人聖徒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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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4月0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他字第 113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聖徒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4月0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6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11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章程第7、11條於112年10月31日經法人第11屆112年度第一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        ,並經本院113年度法字第3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3-04-09
  • 更新日期:113-04-0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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