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社字第000015號社團法人高雄市銀髮樂活藝文服務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4月1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社字第 1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銀髮樂活藝文服務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4月1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64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社字第15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銀髮樂活藝文服務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242之31號。
三、目的:以關懷弱勢族群、老人之生活,推動營造社區弱勢族群、老人之樂活藝文健康教育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13年2月21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13311044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3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林玟姍
常務理事 鍾 衛
常務理事 蔡宥涵
理 事 黃澤華
理 事 浦虹天
理 事 胡嘉勻
理 事 林燕玲
理 事 曾莉萍
理 事 陳春揚
常務監事 陳奕守
監 事 柯信謙
監 事 鄭竹卿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