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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185號財團法人高雄市高英士中華文化典藏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6月07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他字第 185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高英士中華文化典藏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6月0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46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18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7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8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高英士
董 事 高國倫
董 事 黃靖慧
董 事 林治國
董 事 洪億傳
董 事 周彥利
董 事 洪淑華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3-06-07
- 更新日期:113-06-0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