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71號財團法人佛寺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5月10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171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佛寺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5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49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7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9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0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張春梅
董 事 黃修
董 事 陳紗
董 事 陳淑宜
董 事 余秋花
董 事 陳郁瑩
董 事 釋修慧
董 事 黃瑞菊
董 事 楊斐智
董 事 魏玉花
董 事 林蓉芝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5-10
- 更新日期:110-05-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