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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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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75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基督教福澤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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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5月11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175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基督教福澤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5月1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15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7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因應社會脈動及市民需求,辦理社會慈善福利事業,提供公眾促進身心健康、學習成長的服務及平台,舉辦提振社會風氣的活動,關懷弱勢及長者為本會的宗旨。。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計29條於109年12月27日經法人第16屆第4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部分條文並調整條次通過計28條,報經主管機關備查,修正後其中第10、14、16、17、19、20、23條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31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5-11
  • 更新日期:110-05-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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