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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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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77號社團法人高雄市腦性麻痺服務協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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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5月1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177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腦性麻痺服務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5月1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01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7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圖記變更登記。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27條於110年3月27日經法人第10屆第2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5-12
  • 更新日期:110-05-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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