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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76號社團法人高雄市衡山親子心靈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5月1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176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衡山親子心靈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5月1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62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7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以推動靈性學術,改善個人身心靈健康、引導心靈成長,實現生命意義,建構幸福和諧的家庭,進而幫助他人,連結社會資源,關懷弱勢族群,共創祥和社會為宗旨。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3、5條於110年3月25日經法人第3屆第2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5-12
- 更新日期:110-05-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