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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90號社團法人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5月1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190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5月1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11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9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5條於110年1月30日經法人於11屆第2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二、理事變更:第11屆任期內理事蔡秀鶑、李世偉辭任,由楊麗燕、許瑛珍繼任。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楊麗燕
理 事 許瑛珍
三、新任理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5-18
- 更新日期:110-05-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