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政字第1號台灣澎友黨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5月19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政字第 1 號
主旨:公告主席等聲請辦理台灣澎友黨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5月1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69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政字第1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台灣澎友黨。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鹽埕區建國四路17號4樓。
三、目的:為促進台灣社會和諧與經濟發展,建立愛鄉愛土之認同感與歸屬感,進而實現自由、平等、團結、和諧、繁茂豐盛之理想國。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09年10月13日台內民字第10900518761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負責人:主席。
八、捐助方法:入黨費及政治獻金等。
九、負責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主席 莊吉雄
中央委員 莊川進
中央委員 許範祥
中央委員 莊双鵬
中央委員 董湘玲
中央委員 林修正
中央委員 呂福元
中央委員 許光璨
評議委員主任委員 歐華美
評議委員 莊敏治
評議委員 莊美玲
評議委員 吳美華
評議委員 徐劉鳳嬌
評議委員 黃 強
評議委員 張吉順
仲裁委員主任委員 莊志偉
仲裁委員 柯如娟
仲裁委員 楊宏彬
仲裁委員 徐隆盛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負責人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5-19
- 更新日期:110-05-1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