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21號財團法人基督教鳳山活泉靈糧堂變更登記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6月10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221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基督教鳳山活泉靈糧堂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6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943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2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臺幣56,825,050元整,變更為新臺幣57,350,400元整。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6-10
  • 更新日期:110-06-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