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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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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38號財團法人高雄都會發展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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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7月0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238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都會發展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7月0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71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3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2、5、8、條、第10條至第13 條、第15條於109年11月23日經法人第9屆109年度第2次董事及監察人聯席會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其中第5、8條、第10條至第13條、第15條並經本院110年度法字第25      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7-02
  • 更新日期:110-07-0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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