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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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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2號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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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7月19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12  號
主旨:公告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19日更正登記。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16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10年1月12日法登他第  12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原登記財產總額誤載為為2,263,958,927元整。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財產總額更正為22,603,958,927元整。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7-19
  • 更新日期:110-07-1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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