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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53號財團法人永達技術學院社區總體營造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7月2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253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永達技術學院社區總體營造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7月2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75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5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屏東縣麟洛鄉麟蹄村中山路316號,變更為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8號25樓之1。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2、7條於110年4月27日經法人第9屆第2次董事會會議通過修正,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董事變更:第9屆任期內董事何武信辭世,由陳錦鐘繼任。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陳錦鐘
四、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五、新任董事印鑑登記、董事李耀松變更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7-22
- 更新日期:110-07-2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