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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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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17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正義高級中學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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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0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217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正義高級中學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8月0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02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1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台幣117,208,480元整,變更為新台幣元119,072,746元整。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8-06
  • 更新日期:110-08-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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