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68號財團法人國立鳳山高級中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09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268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國立鳳山高級中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8月0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01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6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以協助國立鳳山高級中學改善環境、發展校務,獎助師生各項教學及校際交流活動為目的。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2條、第5條至第9條、第11條至第14條於110年1月12日經法人第12屆第8次董事 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其中第5條至第9條、第12條並經本院110年度法字第33號民 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三、董事、監察人變更登記:第12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 屆滿,改選第13屆董事及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林德儒
常務董事 楊亨利
常務董事 張萬邦
常務董事 王親政
常務董事 盧福淇
常務董事 羅金盛
常務董事 林廷勳
常務董事 張有傳
常務董事 林神龍
董 事 吳任偉
董 事 吳千田
董 事 楊瑞郎
董 事 陳耀文
董 事 鄭崑廷
董 事 何茂林
董 事 洪宗面
董 事 陳慶榮
董 事 杜碧樹
董 事 林宇荊
監察人 丁澈士
監察人 葉德存
監察人 黃慶昌
監察人 蔡錦墩
監察人 洪士宏
四、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五、董事及監察人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8-09
- 更新日期:110-08-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