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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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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87號財團法人黃石心文教基金會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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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287  號
主旨:公告清算人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黃石心文教基金會解散及清算人任免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8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88條、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73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87號)。
  貳、登記事項:
一、解散原因:財團法人黃石心文教基金會因景氣影響,捐款來源緊縮,致會務無法繼續。於110年4月17日經法人第2屆第2次董事會會議決議解散並選任清算人。
    二、依據: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17日高市教社字第11033427900號函准予解散,及本院民事庭民事庭110年8月24日雄院和民司甲110司司113字第1101000367號函准予呈報清算人就任。    
    三、清算人姓名及住址:
        清算人 劉美玉  住:。
    四、清算人印鑑。
    五、解散後財產之歸屬:解散時所剩餘財產,依法人章程第14條規定:「本會係永久性質,若經董事會決議解散或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許可,應依規定辦理清算,清算後賸餘財產,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以營利為目的之法人或團體,應經董事會決議後歸屬於本會所在地之非營利為目的之法人或團體」。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8-27
  • 更新日期:110-08-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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