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11號財團法人基督教高雄愛加倍褔音教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9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11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基督教高雄愛加倍褔音教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9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02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1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貢逸民
董 事 許褔島
董 事 吳林月嬌
董 事 唐淑嫻
董 事 焦繼葳
董 事 趙 玲
董 事 藍婷燕
董 事 楊薇如
董 事 郭志彬
常務監事 畢志偉
監 事 房漢文
監 事 孫玉芝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9-27
- 更新日期:110-09-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