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12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新大行善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9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12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新大行善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9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654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1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圖記變更登記。
二、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大寮區裕民 街2號1樓,變更為高雄市大寮區忠孝路92號。
三、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條於105年11月20日經法人第1屆第2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四、理監事變更: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李碧娥
常務理事 莊榮輝
常務理事 許文鴻
理 事 張銘慶
理 事 姚聖賢
理 事 李碧燕
常務理事 許正勳
理 事 蔡東晃
理 事 張惟淨
常務監事 李春美
監 事 張郁微
監 事 于 珊
五、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六、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9-27
- 更新日期:110-09-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