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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20號財團法人道明慈善事業基金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0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20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道明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46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2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以辦理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及特殊教育為目的。。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共10條,於110年1月29日經法人第9屆第6次董事會會議決議新增並修正通過共計22條,報經主管機關備查,其中第3條至第20條並經本院110年度法字第62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10-05
- 更新日期:110-10-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