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55號社團法人中華陽光兒童褔利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0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5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華陽光兒童褔利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88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5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3號13樓之8,變更為高雄市新興區德智街17號。
二、理監事變更:第2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3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莊詠宇
常務理事 趙家榆
常務理事 林姿君
理 事 楊家豪
理 事 黃斐鈴
理 事 高儷嫣
理 事 杜怡嫻
理 事 曾科傑
理 事 楊佩怡
常務監事 郭姿文
監 事 王淑婷
監 事 劉瓊筑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四、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11-08
- 更新日期:110-11-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