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59號財團法人華人基督四方教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59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華人基督四方教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1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138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5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監事變更:第3屆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4屆董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呂明德
董 事 卓子雄
董 事 方淑惠
董 事 蕭中村
董 事 劉盈秀
董 事 賴鳳環
董 事 穆玉華
監 事 黃素珍
監 事 劉秀怡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11-15
- 更新日期:110-11-1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