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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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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68號台灣經濟發展黨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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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68  號
主旨:公告黨主席等聲請辦理台灣經濟發展黨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25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6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章程第4條之1、第9條之1、第12條、第16 條、第32條於110年10月27日經法人第二次黨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另政黨標章1節亦經主管機關於110年1月28日以台內民字第11000058621號函同意備查。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11-23
  • 更新日期:110-11-2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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