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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74號財團法人大寮赤崁福德爺廟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74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大寮赤崁福德爺廟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969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7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5屆董事任期內董事暨常務董事張簡榮松辭世,改選張簡朝君繼任常務董事、張簡榮輝遞補董事職務。姓名及住所如下:
常務董事 張簡朝君
董 事 張簡榮輝
二、新任常務董事、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11-26
- 更新日期:110-11-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