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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80號財團法人中國回教協會高雄清真寺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0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80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中國回教協會高雄清真寺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0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5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8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台幣174,188,069元整 ,變更為新台幣223,996,214元整。
二、監事變更:第11屆任期內高翔辭任常務監事,保留監事職務,常務監事由王台珍遞補。姓名及住所如下:
常務監事 王台珍
監 事 高翔
三、新任常務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12-02
- 更新日期:110-12-0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