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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85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外籍(南洋)姊妹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0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8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外籍(南洋)姊妹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43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8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新興區民生 一路31號7樓之4,變更為高雄市前鎮區和隆街15 號。
二、法人圖記變更登記。
三、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5條於107年8月5日經法人 第4屆臨時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 機關備查。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12-08
- 更新日期:110-12-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