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90號財團法人洪四川文教公益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3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90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洪四川文教公益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1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63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9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1屆董事任期屆滿 ,改選第12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林麗芬
董 事 林為杰
董 事 洪倫慶
董 事 王國嶙
董 事 俞珮祺
董 事 連惟眾
董 事 楊秀眞
董 事 樓雁秋
董 事 謝淨絲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12-20
- 更新日期:110-12-2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