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96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磐石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96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磐石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988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9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監察人變更:第4屆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選聘第5屆董事、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白美香
董 事 洪陳富英
董 事 鄭錫坤
董 事 黃祖源
董 事 石景輝
董 事 潘春龍
董 事 朱國禎
董 事 陳天文
董 事 林碧鑾
董 事 羅容恒
董 事 蘇娟儀
監察人 張玲玲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監察人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12-16
- 更新日期:110-12-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