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新桃苗同鄉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1月03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1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新桃苗同鄉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35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第18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9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洪東堃
副理事長 陳詩堃
常務理事 陳上培
常務理事 黃義福
常務理事 黃義政
常務理事 謝國楨
常務理事 劉興忠
理 事 洪東光
理 事 李文平
理 事 邱奕強
理 事 洪東特
理 事 陳永安
理 事 陳佐利
理 事 莊育松
理 事 莊育佐
理 事 陳玉蓮
理 事 駱庭香
理 事 廖日盛
理 事 黃啟泉
理 事 黃柏霖
理 事 黃義祿
理 事 黃香菽
理 事 黃榮興
理 事 劉邦柱
理 事 鄧秀蓮
常務監事 李銘興
監 事 田國書
監 事 邱美連
監 事 陳洪合妹
監 事 黃春保
監 事 黃蓮妹
監 事 張源標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1-03
- 更新日期:111-01-0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