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7號財團法人張文豹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1月0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7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張文豹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4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8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9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張 弘
董 事 張 弦
董 事 張思勤
董 事 謝季宏
董 事 蔡憲唐
董 事 孫思源
董 事 林嘉柏
董 事 諶玉英
董 事 錢緒雄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1-05
- 更新日期:111-01-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