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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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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號社團法人中華職訓教育創新發展學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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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1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8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華職訓教育創新發展學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50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苓雅區正義路15 號,變更為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38號32樓之3B。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1-21
  • 更新日期:111-01-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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