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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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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3號社團法人高雄市起重機具協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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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1月2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2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起重機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88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2、33條於110年12月26日經法人第14屆第3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1-25
  • 更新日期:111-01-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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