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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3號財團法人天主教中華道明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1月2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33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天主教中華道明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2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30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0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1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李漢民
董 事 葉耀明
董 事 尤間運
董 事 黃金昆
董 事 潘清雨
董 事 季安士
董 事 尚多滿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1-25
- 更新日期:111-01-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