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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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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4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活力健康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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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2月1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54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活力健康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2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28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以推動社會褔利工作,結合社會資源,關懷弱勢族群、提高自我價值,延長健康時間、提升生活品質為宗旨,以推動人文教育,落實社區終身學習;發展社區照護服務,落實社區健康營造,推廣社福醫療為輔。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3、6條於110年11月6日經法人第2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2-16
  • 更新日期:111-02-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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