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66號社團法人高雄市燭光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2月24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66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燭光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2月2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68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6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5、30條於111年1月15日經法人第16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二、理監事變更:第15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6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蘇鳴東
常務理事 盧慧倩
常務理事 梁潔瑜
常務理事 宋孝慈
常務理事 韓懷仁
理 事 林樹根
理 事 陳秋鳳
理 事 陳瑞霞
理 事 許宏裕
理 事 林進亮
理 事 陳美君
理 事 凃博德
理 事 李宜學
理 事 陳重諭
理 事 方宏仁
常務監事 莊正岳
監 事 張書銘
監 事 唐玉勲
監 事 郭勝睿
監 事 黃宣銘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四、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2-24
- 更新日期:111-02-2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