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6號社團法人台灣基督徒女性靈修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2月2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56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基督徒女性靈修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2月2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10巷16之21號6樓,變更為高雄市三民區大豐二路457號18樓之2之101室。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9、13、20條於109年7月12日經法人第1屆第3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原章程第5條於110年11月13日經法人第2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修正通過,以上均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理監事變更: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謝佳吟
常務理事 陳佳佳
常務理事 黃敍恩
理 事 陳群鈺
理 事 林惠慧
理 事 林雯蕙
理 事 日依.達里瑪勞
理 事 吳淑芬
理 事 謝甄嬪
常務監事 郭瑞玲
監 事 許珮雯
監 事 陳秀惠
四、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五、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2-25
- 更新日期:111-02-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