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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74號社團法人台灣韓國衞理公會宣教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3月04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74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韓國衞理公會宣教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3月0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5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7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62巷20號25樓之3,變更為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172之7號3樓之4。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3-04
- 更新日期:111-03-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