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1號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3月09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81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3月0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36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台幣4,571,289,569元整,變更為新台幣969,355,329元整。
二、目的變更為:以實踐博愛助人精神,辦理國內外兒童、少年及家庭、社會服務為宗旨。
三、章程變更:(1)原章程共22條於108年12月31經法人第22屆第7次董事會會議修正並調整條號通過,共計20條。其中第3條至第18條並經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法字第353號裁定准予變更確定。(2)原章程第1、2條於109年6月30日經法人第22屆第9次董事會會議修正通過。(3)原章程第5、7、10、12、13、17條於109年12月30日經法人第22屆第11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並經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法字第89號裁定准予變更確定。(4)原章程第18條於110年3月25日經法人第22屆第12次董事會會議修正通過,並經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法字第146號裁定准予變更確定。以上均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四、董事變更:第22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3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趙犁民
常務董事 陳靜夫
常務董事 劉炳榮
常務董事 林文炫
常務董事 劉邦富
董 事 張信次
董 事 鄭麗珍
董 事 林永發
董 事 黃坤益
董 事 蕭文龍
董 事 鄭碧玉
董 事 孫得人
董 事 游美貴
常務監察人 陳正德
監察人 任麗華
監察人 蔡敏文
五、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六、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3-09
- 更新日期:111-03-0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