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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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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8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百善社會褔利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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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3月1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88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百善社會褔利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3月1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123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120號4樓之6,變更為高雄市苓雅區永定街170號。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2、21、22條於111年1月7日經法人第5屆第2次董事會會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其中第21、22條並經本院111年度法字第7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3-15
  • 更新日期:111-03-1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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