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6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3月24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96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3月2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4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第11屆任期屆滿,改選第12屆理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許乃丹
常務理事 蔣琬斯
常務理事 黃嘉韻
理 事 鄭子薇
理 事 吳宜霏
理 事 吳品賢
理 事 黃燦瑜
理 事 楊嘉宏
理 事 蔡明仁
常務監事 林豫芬
監 事 游美惠
監 事 蔡麗玲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3-24
- 更新日期:111-03-2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