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08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基督教溪水旁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4月01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108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基督教溪水旁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4月0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71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0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圖記變更登記。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條於107年3月4日經法人第1屆第2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理事變更登記: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江淑美
常務理事 陳麗麗
常務理事 朱玉如
理 事 詹彩瑩
理 事 錢自君
理 事 蕭應強
理 事 李怡玫
理 事 陳美惠
理 事 楊德顯
常務監事 許智湧
監 事 徐江淑珠
監 事 李宗明
四、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五、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4-01
- 更新日期:111-04-0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