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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103、104年度存字第739、660、2597、2179號林燦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102)存字第739號、(103)存字第660、2597號、(104)存字第2179號
主旨:因聲請人林燦貴(S10*****24)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2年度存字第739號、103年度存字第660、2597號、104年度存字第2179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111-05-10
- 更新日期:111-05-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