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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存字第976號鄭文玉之繼承人黃月桂、鄭淑珠、鄭基鎣、鄭淑慧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107)存字第976號
主旨:因聲請人鄭文玉(E10*****03)之繼承人黃月桂(E20*****56)、鄭淑珠(E20*****94)、鄭基鎣(E10*****25)、鄭淑慧(E20*****15)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7年度存字第976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111-09-14
- 更新日期:111-09-1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