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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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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107年度存字第1174、912號王許玉美、王騰瑤、王騰億、王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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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108)存字第1174號、(107)存字第912號
主旨:因聲請人王許玉美(T20*****73)、王騰瑤(S12*****30)、王騰億(S12*****65)、王姵之(S22*****77)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8年度存字第1174號、107年度存字第912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111-11-22
  • 更新日期:111-11-2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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