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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105年度存字第793、698號得月樓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104)存字第793號、(105)存字第698號
主旨:因聲請人得月樓股份有限公司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4年度存字第793號、105年度存字第698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112-09-28
- 更新日期:112-09-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