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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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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599號郭一亨之繼承人王迺驊、郭大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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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
發文字號:(112)存字第599號
主旨:因聲請人郭一亨(E12*****10)之繼承人王迺驊(E22*****92)、郭大維(E12*****77)遺失提存書,關係人對其取回本院112年度存字第599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取回。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113-01-08
  • 更新日期:113-01-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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