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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246號陳孝謙、林漢治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111)存字第246號
主旨:因聲請人陳孝謙(D12*****41)、林漢治(S12*****83)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11年度存字第246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代理主任 趙 美 玲
- 發布日期:113-01-25
- 更新日期:113-01-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