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存字第1066、1067號曾秀金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109)存字第1066、1067號
主旨:因聲請人曾秀金(E22*****72)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9年度存字第1066、1067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代理主任  趙    美    玲
 

  • 發布日期:113-02-15
  • 更新日期:113-02-1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