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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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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100、101、102年度存字第2741、2347、2425、2455號陳武雄之繼承人陳保安、陳映秀、陳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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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99)存字第2741號、(100)存字第2347號、(101)存字第2425號、(102)存字第2455號
主旨:因聲請人陳武雄之繼承人陳保安、陳映秀、陳泰安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99年度存字第2741號、100年度存字第2347號、101年度存字第2425號、102年度存字第2455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109-08-28
  • 更新日期:109-08-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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