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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存字第491號陳榮勇、陳鄭麗珠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102)存字第491號
主旨:因聲請人陳榮勇(R1******78)、陳鄭麗珠(R2******02)遺失提存書,關係人對其取回本院102年度存字第491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取回。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110-12-10
- 更新日期:110-12-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